我国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分析(4)
时间:2025-03-11
时间:2025-03-11
失时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以保证基本生活所需的一项基本制度,它是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石。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是保障社会弱势群体的主要措施之一,需要花大气力加以完善。要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关键在于完善社会保险三大制度,即事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
1. 完善失业保险制度。首先,我们要建立起一套完备的失业登记制度,明确标准,扩大范围,力争让每一位失业人员都能登记在册,减少“隐性失业”的人数;其次,我们要加强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负起责任,共同分担失业保险费用的缴纳任务,以防患于未然。尽快使“下岗”与失业并轨,做到既消除失业人群的“身份”区别,又能使“下岗”职工中的真正弱者得到其他保障条款的保护,并逐步实现保障对象一体化。所谓保障对象一体化,就是打破不同所有制企业职工之间的身份界限,使个体企业、股份制企业、乡镇企业的职工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职工一样,享有同等的社会待遇和劳动保障。
2.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一是要提高养老保险的统筹层次。统筹层次越高,动员社会保障资金的伸缩力就越强。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统筹层次是国家要求各地尽快实现省级统筹,但大部分地区是地市级统筹,个别为县级统筹,统筹层次低,地方之间差异大、不统一。二是要适当增加养老保险基金,改变养老保险基金严重短缺、时有拖欠的状况。据有关部门统计,养老保险企业累计欠款额达370 多亿元,造成个人账户空账运行,严重影响了养老金的正常发放。三是要推进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随着农村人口平均寿命的延长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行,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剧,“养儿防老”的家庭保障模式受到冲击,发展农村养老保险十分紧迫。农村养老保险可优先在乡镇企业职工、定职村干部和民办教师中实行,然后再逐步扩展到全体农民。
3. 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医疗费用问题是弱势群体最为担忧的问题,他们中不少人是体弱多病者,但参加了医疗保险的人为数不多。据有关专家估计,城镇的弱势群体中只有48 %的人参加了医疗保险,不少人因看病所需费用没有着落,而背负大量医疗费,生活十分艰难。为此,完善医疗保险不仅要增加医疗保险种类,而且要注意向弱势群体倾斜,发挥医疗保险“取富济贫”的作用。
3.2 建立和完善综合性的弱势群体社会救助系统【15】
全面救助制度包括经济救助、法律救助、人文精神救助和教育救助。大量的社会调查表明,贫困家庭在得到社会救助之后,仅仅是能够维持最起码的生存条件而已,而在健康、教育和社会交往方面,他们的许多需求仍然得不到满足,还远远谈不上提高生活质量和增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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