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8)
时间:2025-07-11
时间:2025-07-11
1人行梯道按其功能和规模可分为三级:一级梯道为交通枢纽地段的梯道和城市景观性梯道;二级梯道为连接小区间步行交通的梯道;三级梯道为连接组闭间步行交能或人户的梯道;
2梯道每升高1.2-1.5m宜设置休息平台;二、三级梯道连续升高超过5.0m时,除应设置休息平台外,还应设备转折平台,且转折平台的宽度不宜小于梯道宽度;
3各级梯道的规划指标宜符合表7.0.5.-3的规定。 8坚向与排水
8.0.1城市用地应结合地形、地质、水文条件及年均降雨量等因素合理选择地面排水方式,并与用地防洪、排涝规划相协调。
8.0.2城市用地地面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坡度小于0.2%时宜采用多坡向或特殊措施排水;
2地城的规划高程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m以上;
3用地的规划高程应高于多年平均地下水位。
8.0.3雨水排出口内顶高程宜高于受纳水体的多年平均水位。有条件时宜高于设计防洪(潮)水位。
8.0.4城市用地防洪(潮)应符合下列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