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山观实验小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与分(4)
时间:202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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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500元,三等奖2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同一项目多人获奖按最高标准奖励。辅导学生作品发表按单项竞赛一等奖标准奖励,团体竞赛与单项竞赛不可兼得,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获奖减半计算。
⑤体育竞赛获奖:按《山观实验小学体育工作奖惩条例》(见附件)执行。
(4)教研活动考核:按照《山观实验小学教研组考核细则》(见附件)进行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比例为2:3:3。依据考核结果分别给予教研组长每学期300元、250、200元,组员150元、100、50元的奖励。
(5)安全教育管理:按照《山观实验小学教师安全教育管理常规考核细则》(见附件)进行考核,按考核结果以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予以奖励,每学期按5个月计算。
8.年度考核(20%)。结合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对教职工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比例一般为参加考核教职工总数的15%)。学校根据考核结果,适当拉开考核奖的分配等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考核奖系数提高0.2;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不发放年度考核奖及其他奖励性绩效工资,并按照《无锡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减发下年度的基础性绩效工资。
上述2-4项按学校确定标准并考核后按实发放;5-8项的基数为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扣除2-4项后的余额。
(二)职工
职工的奖励性绩效考核,主要考核其服务态度、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从师德(职业道德)与工作表现、出勤情况、工作量和年度考核等四个方面进行,具体考核办法由学校根据岗位设置情况确定。教辅人员、职工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应与一线教师适当拉开差距。
五、有关说明
1、为了稳定与和谐,本着实事求是,2009年度已经实施的考核仍然有效。在此基础上结合新的考核办法进行其他方面的考核奖励。
2、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后,按照上级规定,学校不再发放其他奖金、福利和补贴。
3、教职工退休,从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退休待遇。
4、离岗退养的教职工不参加年度绩效考核,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新办理的离岗退养人员从批准离岗退养的次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5、待聘人员、长病假人员不参加年度绩效考核,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原各类考核文件与本文件相冲突的,以本文件为准。本意见解释权在江阴市山观实验小学绩效奖励考核领导小组。
二○一○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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