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技术开展后的评估制度

时间:2025-04-24

漳州市第三医院

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后的评估制度

新技术、新项目开展后应定期进行评估,评估分为科室评估和院专家组评估。

一、科室评估:

科室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对于新技术、新项目,一经开展即应完善对疗效的评价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使其更加完善。

1、认真记录病历资料,随访观察疗效。

2、定期总结病历,与常规操作进行比较。

3、检索文献、查阅资料,与其它医院进行比较。

4、年终将本年度开展的双新病例进行分析总结上报。

5、根据开展情况写出报告或文章。

二、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和院内专家评估:

1、医院成立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并请医疗、医技、护理专家进行评估。

2、评估期限:对医院批准开展的新技术项目每半年评估一次。

3、评估内容:技术项目的先进性、安全性、有效性、可推广性等。

4、必要时聘请院外专家指导评估。

5、科室按要求提供总结、相关病历、查新检索资料、科内评估结论等。

三、经院内专家组评估,符合先进性、安全性等要求的技术项目鼓励继续开展,并在年终给予适当奖励。不符合先进性、安全性等要

求的技术项目,写出评估报告,由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核,报院长审批后,技术项目转为成熟技术进行推广开展。

漳州市第三医院

二〇一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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