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滨州市地产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3)

发布时间:2021-06-11

标准提供规范化的服务,实现目标管理。

第六条 本合同对乙方服务质量方面的特别约定为: 1、 2、 3、

第四章 服务费用

第七条 本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以下方式: 1、 包干制

根据本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物业服务收费指导价格,双方约定物业服务费用标准如下: 住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其他:

该费用由业主按其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主要用于支付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0)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

(11)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当地物价部门政策调整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上述服务费用标准和构成可作相应调整。未列入上述各项开支的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如:公共照明)运行发生的费用,另行独立计量核算,由全体业主分摊费用。 业主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后,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r 2、酬金制

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资金标准如下: 住宅: 元/月.平方米 办公楼: 元/月.平方米

商业物业: 元/月.平方米 其他:

该资金由业主按其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主要用于支付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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