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培训方案(12)
时间:2025-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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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严禁保(治)安组织、保(治)安员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活动。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组织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四)保安九不准”
1. 不准超越法定职权从事搜查他人住所、罚款、没收财物、扣押他人证件或财务等行为;
2. 不准故意刁难、辱骂、侮辱他人人格,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3. 不准殴打他人或教唆殴打他人,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4. 不准为违法犯罪活动通风报信,充当保护伞;
5. 不准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6. 不准私自为他人提供有偿服务;
7. 不准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8. 不准私藏、持有和使用警械及杀伤性武器;
9. 不准参与审讯违法犯罪嫌疑人、制作笔录、制作法律文书等执法活动。违者依法予以辞退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各种问题的处理方法
1、保安员辨别盘查可疑人员
a) 执勤时要集中精力,注意观察。
b) 当与对方保持20米左右距离时,要注意观察对方面部表情及行动。
c) 观察对方行为是否诡秘,是否藏有凶器。
d) 盘问时对方神色是否慌张,答话是否流利。
e) 检查证件是否伪造,证件是否有疑点。
f) 衣着是否整洁,有无血迹、泥点,是否打赤脚,是否有伤。
g) 所携带的物品是否与身份相符。
h) 检查对方时最好二人以上,与对方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对方突然袭击。
2、保安员执勤时与对方发生纠纷的处理
a) 由于按规定执勤,对方不理解无理取闹的,首先要保持冷静。
b) 对方态度蛮横、不讲理的,执勤保安要克制,避免和对方发生冲突、防止矛盾激化。 c) 耐心解释,使对方明白不是在刁难,争取对方理解。
d) 对方不听劝阻,胡搅蛮缠,甚至恶言伤人或动手打人的,要及时通知组长
、主管,制止矛盾激化,不得与对方打 架,必要时通知公安机关。
3、对个人的携带物品出入管区的管理
a) 对管理服务区的业主、员工、客户及业务人员所携带的提包、箱、厂家物品等物资,要求主动出示厂家签发的业主(厂家)出货物资放行条或购物发票,并接受保安员的检查。 b) 认真检查物单是否相符,单据是否过期,单据是否伪造,确认相符后方予放行。
4、车辆出货物资管理
a) 对驶出管理服务区的车辆,执勤保安员均要认真检查车辆是否载有货物。
b) 对载有货物的车辆,要求驾驶员自觉出示公司签发的业主(厂家)出货物资放行条或购物发票。
c) 认真检查单据是否过期,单据是否伪造,确认物单相符,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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