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公司企业综合治理应急预案(8)
时间:2026-01-21
时间:2026-01-21
单位公司企业综合治理应急预案
Xxx(单位)公司
综合治理应急响应一般以属地管理为主,事发地政府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综合治理。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关于依据综合治理的分级,治安事件处置行动实施分级响应的规定,按国家和地方政府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治安综合治理应急处置的实际情况,实施统一指挥,给予协调支援。项目经理部生产实际情况,响应分级与程序为:
6.1 响应分级
6.1.1 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人员特大伤亡事故、虽没有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较大、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为Ⅰ级应急响应。
6.1.2 发生事故(险情)可能造成一次负伤3人及以上、一次重伤2人及以上、一次死亡1人及以上的事故、虽没有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5万元及以上的事故,为Ⅱ级应急响应。
6.1.3 发生事故(险情)可能造成一次负伤2人、一次重伤1人的事故、虽没有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事故,为Ⅲ级应急响应。
6.1.4发生事故(险情)可能造成轻伤、一次负伤1人的事故、虽没有人员伤亡但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的事故,为Ⅳ级应急响应。
6.2 响应程序
根据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出的预警等级→相关分部领导机构发出应急救助指令→分部落实救助人员、车辆、装备和维修物资→项目经理部或集团领导机构人员和实施救助人员奔赴救助现场→在当地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或建设单位组成的救助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实施救助→救助结束向领导机构汇报→总结、评比、完善应急救援预案。项目经理部内部响应程序为:Ⅰ级应急响应:由分部按照事故报告规定逐级报告属地政府有关部门和上级,集团公司接到报告后迅速上报建总,借助属地政府、xx公司和上级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响应,开展应急救援。
Ⅱ级应急响应:由集团公司负责应急响应,并按照事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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