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座谈发言材料(5)
时间: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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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议事会成员集体意识、规则意识不强,有的不能正确对待分歧,有的发言不着边际,不能真正为群众当好 代言人 。
三是农民集中居住区自治组织建立问题。城市化进程中,若干个村组的农民集中居住在一个较大的农民集中居住区,当原村群众基本搬迁到各集中居住区而且新入住的集中居住区群众达到上千户的规模时,从便于管理和服务的角度应该撤销原村建制,在该集中居住建立农村社区。然而由于以前村级自治职能与经济职能合一,农民群众的集体经济利益附着在自治组织上,出现原村即使搬迁成为了空壳村也无法撤销原村建制,新入住的居住区也无法成立建制社区选举自治组织的问题。
四是村(社区)活动场所有待改善。目前,全县254个村(社区)活动场所自建的有198个、占78%,租赁的有27个、占10.6%,临时借用的有29个、占11.4%,在建的有6个;面积在400平方米及以上的有235个、占92.5%,面积在400平方米以下的有19个、占7.5%。分析其原因,一是部分村(社区)活动场所是在2005年以前修建的,虽然具备村(社区)两委干部办公和便民服务功能,但由于当时没有明确的活动场所建设要求和标准,加上资金有限,导致活动场所面积较小,主要缺少计生卫生服务站、公共设施管理维护站、农业综合服务站等站(室)。二是部分村(社区)土地因天府新区建设、重大项目落户被征用后,采取租借活动场所方式用于村(社区)两委干部办公和提供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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