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座谈发言材料(21)
时间: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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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制,加强和改进农村党组织的领导)的原则,构建村级治理框架。基本目标是:构建以村党组织为领导核心,村民(代表)会议为村级自治事务最高决策机构,村民议事会为常设决策机构,村委会为执行机构,集体经济组织为独立市场法人,各种其它经济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充满生机活力的村级治理机制。主要做法是:
一是成立村民议事会作为村级自治事务的常设议事决策机构。通过成立村民议事会,作为常设议事决策机构,受村民(代表)会议委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村级事务的决策权和监督权。为了适应现行成都农村状况,议事会制度有村、组两个层面,兼顾代表性与会议效率之间的平衡。为了保证议事会具有广泛的民意基础,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议事会成员从村民小组议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为了保证议事会成员的广泛性,要求村民议事会一般不少于21人,村民小组议事会一般不少于5人。为了保证村民议事会成员的代表性,村民议事会成员实行结构席位制,每个村民小组有2名以上村议事会成员。特别是为避免议事会成为 干部会 ,提高议事会的公信力,村、组干部不得超过议事会成员的50%。为了加强议事会成员与群众的联系,所有议事会成员都有大约10户的固定联系户。为了落实监督权,从村民议事会成员中选举5—7人组成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由党员议事会成员担任。
二是调整和规范村委会的职能。在新型村级治理机制下,村委会的职责得到规范和限制:一是对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议事会的决定;二是承接政府委托和购买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三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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