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维建模数字化设(7)
时间: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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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维建模数字化设计与制造”赛项规程(G-044)2014年3月31日
(六)文明参赛要求
1.任何选手在比赛期间未经赛项组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它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比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2.任何选手未经允许不得将比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3.参赛选手、领队和指导教师违反竞赛规则,取消比赛资格并进行通报。
4. 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组委会印制的相应证件,着装整齐。
5. 新闻媒体人员进入赛场必须经过赛点领导小组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竞赛进行。
6.其它未涉事项或突发事件,由大赛组委会负责解释或决定。
(七)成绩评定及公布
1.组织分工
在赛项执委会的领导下成立由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组成的成绩管理组织机构。具体要求与分工如下:
(1)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管理工作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争议问题,副裁判长2名,负责协助裁判长工作,以及足够数量的裁判员。
(2)裁判员根据比赛需要分为检录裁判、加密裁判、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
检录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进行点名登记、身份核对等工作;
加密裁判:负责组织参赛队伍(选手)抽签,对参赛队信息、抽签代码等进行加密;
现场裁判:按规定做好赛场记录,维护赛场纪律,评定参赛队的现场得分;
评分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的比赛作品、比赛表现按赛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3)监督组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