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维建模数字化设(6)
时间:2026-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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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维建模数字化设计与制造”赛项规程(G-044)2014年3月31日
3.参赛选手所携带进入赛场的参赛证件和其它物品,现场裁判员有权进行检验和核准。
4.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随意离开工位范围,不得与其它选手交流或擅自离开赛场。如遇问题时须举手向裁判员示意询问后处理,否则按作弊行为处理。
5.在比赛过程中只允许裁判员、工作人员进入现场,其余人员(包括领队、指导教师和其他参赛选手)未经组委会同意不得进入赛场。
6.比赛过程中,选手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并接受现场裁判和技术人员的监督和警示。因选手造成设备故障或损坏,无法继续比赛,裁判长有权决定终止比赛。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裁判长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暂停竞赛计时或调整至最后一批次参加竞赛)。如果确定为设备故障问题,裁判长将酌情给与补时。
(五)比赛结束
1.在比赛结束前15分钟,裁判长提醒比赛即将结束,选手应做好结束准备,数据文件按规定存档。结束哨声响起时,宣布比赛正式结束,选手必须停止一切操作。
2.参赛队若提前结束竞赛,应由选手向裁判员举手示意,竞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参赛队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操作。
3. 比赛中有计算机编程、绘图内容的,需按比赛试题要求保存相关文档,不要关闭计算机,不得对设备随意加设密码。比赛结束后,选手应立即上交存有竞赛结果的移动存储器、工件和比赛任务书等。做好比赛设备的整理工作,包括设备移动部件的复位,归还工具,整理个人物品。
4.参赛选手不得将比赛任务书、图纸、草稿纸和工具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赛场,选手必须经现场裁判员检查许可后方能离开赛场。
5.参赛队需按照竞赛要求提交竞赛结果,裁判员与参赛选手一起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