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书注解(2)
时间:2025-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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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弗所书注解
(三)不听从父母的基督徒,不但不是一个好基督徒;就是按普通人的道德观念来说,也不是一个好儿女。
(四)我们听从父母,不是照着天然的观念,而是照着主的话。【弗六2~3】「『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
﹝原文直译﹞「要敬重你的父亲和母亲,这是第一条带应许的诫命:使你亨通,在地上长寿。」
﹝原文字义﹞「孝敬」尊重,敬重;「得福」亨通。
﹝背景注解﹞神藉摩西所颁给以色列人的十条诫命,是刻在两块石版上(申四13;五7~21);有的学者说,头块石版上刻了头四条有关神的诫命,第二块石版上刻了末六条人际关系的诫命;但也有的学者认为每块刻五条。「当孝敬父母」是十诫中的第五条,无论是刻在第一块石版上也罢,或是刻在第二块石版上也罢,都是人际关系中的第一条诫命,也是人际关系中惟一带着应许的诫命。
﹝文意注解﹞「孝敬父母,」『孝敬』原文意思只有『敬』而无『孝』;『孝』是听从、顺从父母,『敬』是尊敬父母。神注重尊敬,而不注重孝,因为尊里包括孝,而孝不一定有尊。我们要尊敬父母,因我们是出于父母,这也象征我们是出于神。
『父母』原文是『父亲和母亲』,这里父与母是分开的,意即我们要尊敬父亲,也要尊敬母亲,两者并重,不可有偏。
「使你得福,在世长寿,」尊敬父母是带进祝福的路,使我们在今世有福且长寿,不尊敬父母的人,结果是带进咒诅与短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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