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承诺书(3)
时间:2026-01-17
时间:2026-01-17
经营者承诺书
六、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假冒均劣食品,应及时报告
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退市制度
一、食品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
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二、下列食品为不安全食品:
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2、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3、超过保质期限的;
4、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
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对食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化宣传用
语的;
8、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食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
的知名食品相混淆,使购买专利者误认为是该知名食品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三、经营者应当严格食品退市制度,对自行检查出有质量问题的食品、 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和行政监管机关公布的不合格食品,及时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方、
销毁等有效措施,并对已经售出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食品,选择能够覆盖销售
范围的新闻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负责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
销毁。同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配合工商部门做好相关报备工作。
四、如有突发性产品质量问题,经营者应积极采取措施,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商品要下架
封存处理,并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工商部门,不得降价促销。 消费维权处理制度
一、经营户要在店内显著位置公布消费投诉举报电话,方便农村消费者投诉。
二、经营户要健全消费维权制度,及时处理与消费者之间的商品质量纠纷,不得拒绝受
理消费者的投诉请求;因商品质量而引发的纠纷要做积极处理,及时予以换货、退货或者赔
偿处理,对确因商品质量而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要主动向消费者承诺损害赔偿;协商未果
无法处理的投诉,应及时告知当地工商部门,要求予以公正处理。
三、经营户应热情接待消费者投诉,并做好相关记录;要自行调节小额投诉纠纷,做到
让消费者满意。
四、对消费者投诉中,可能存在的危害较大、范围较广的食品安全隐患的,应积极受理
投诉,并及时、如实告知当地工商部门。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篇三:食品经营者承诺书 食品经营者承诺书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经营者庄严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承担食
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从事食品流通活动,保证食品安全,
接受社会监督;
2、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保证依照
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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