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员工服务礼仪规范(含(3)
时间:2026-01-17
时间:2026-01-17
基本要求
第四条 营业网点员工必须接受职业道德教育,遵守《银行业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具备良好的道德观念、道德情操和道德风尚,能够自觉运用道德规范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好文明服务工作。
第五条 营业网点员工应坚持公平公正地对待客户,不得因客户的国籍、肤色、民族、性别、年龄、宗教信仰、健康或残障或业务的繁简程度和金额大小等方面的差异而歧视客户。对残障者或语言存在障碍的客户,营业网点员工应当尽量为其提供便利。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客户要做好人性化服务。
第六条 营业网点员工应坚持客户至上的原则,以主动、热情、礼貌、友好的积极态度和文明形象,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仪容仪表
第七条 营业网点员工应以整洁、大方、修饰适度的良好仪容、仪表服务客户。
第八条 女员工仪容仪表应端庄大方,具体要求为:
(一)着装:按季节统一着工装,并保持整洁、干净。
(二)鞋袜:穿深色皮鞋;袜子应与制服颜色相协调,着裙装时应穿肤色长筒袜,避免露出袜口。保持鞋面清洁,前不露趾,后不露跟。
(三)化妆:淡妆上岗,不得浓妆艳抹,不得使用浓烈香水,不得在客户面前化妆。
(四)发式:发型符合职业要求,做到整洁、大方。不得烫异型发式,染发应接近本色,不得挑染。头发应梳理整齐,前不过眉。过肩长发应盘发或束起,不得披头散发。
(五)指甲:双手保持清洁无污垢,禁止留长指甲,禁止涂有色指甲油。
(六)饰物:禁止佩带过多或夸张醒目的饰物。禁止戴有色及怪异造型的眼镜。
第九条 男员工仪容仪表应稳重得体。具体要求为:
下一篇:迪臣建设 二零一八年中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