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仓1号交岔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最新版)(16)
时间: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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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由爆破工进行处理。严禁私自处理火工用品。
17、发现拒爆进行处理时,必须在跟班班队长的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若当班未能处理完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向下一班爆破工现场交接清楚。
18、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19、采取在距拒爆炮眼至少0.3m处打平行的炮眼,重新装药爆破时,打眼前,必须弄情拒爆炮眼的角度、深度,然后按要求布置新炮眼,防止打进拒爆炮眼。
20、处理拒爆(残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十一)其它
1、放炮后采用不少于3m长钎进行找顶。其顺序为由外向里,由顶到帮。待危矸、活岩找净后进行临时支护。临时支护采用液压单体不少于2个,交岔点施工至最大断面时液压单体不少于3个。
2、交岔点施工期间巷道锚杆支护必须至起拱线处后,方可进行工作面的其它施工。
3、施工交岔点前,测量组提前在交岔点附近10米内布置至少3个控制点,控制点位置不得布置在交岔点施工范围内,同时在巷道内醒目处标示交岔点的起始位置。
4、施工交岔点时若岩性差,必须采用短掘短锚的施工方式,即一掘一锚,严禁超距施工。
5、施工时严格按照设计尺寸施工,严禁私自延长或缩小交岔点长度。施工单位每一小班的跟班队长必须校核上一班施工的数据是否正确,发现问题必须当班整改。不进行校核严禁向前施工。
6、施工交岔点时,只有交岔点全部施工结束,齐脸墙支护到位,交岔点内的加固措施全部到位后,方可继续施工。
7、初喷必须紧跟迎头,严禁将喷射枪头对准人员。用震动法处理堵管时,喷枪口严禁对人,以防突然喷射和管路跳动伤人。喷射手应紧握喷头并将喷口朝下。从事喷护的人员必须佩戴劳动保护用品。喷射前,应启开降尘设备和设施。
8、人力推车时,过弯道、道岔必须提前发出警号。
9、爆破作业前必须把工作面向后20m内电缆、风水管路、风筒、电气设备用大板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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