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仓1号交岔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最新版)(15)
时间:2026-01-16
时间:2026-01-16
将浮矸活岩清理干净;每次放炮前、后,必须加强对炮眼及距迎头20m范围瓦斯监测并保证通风、监测系统设备完好,风筒不漏风;爆破后必须检查每次爆破后有无拒爆。
4、每次爆破前,由瓦检员严格检查未装药炮眼内瓦斯,只有所有未装药炮眼内瓦斯浓度小于0.8%时方可起爆。
5、放炮员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破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
6、每次爆破前加强对固定机械设备、电缆、风水管路的保护,特别是耙矸机电机、电缆、开关、照明等机电设备应采用木大板、旧皮带等进行妥善保护、能移走的移到安全地点。瓦斯传感器及线路必须回收到耙矸机后安全地点并悬挂好;放炮后,进人检查时,及时将瓦斯传感器悬挂在迎头规定位置。严禁将瓦斯传感器放在底板上。
7、每次爆破前班组长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位置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每组不少于2人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警戒牌、栏杆或拉绳,所有人员均必须撤到警戒线以外支护完整地点。
8、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放炮员只有接到所有地点警戒到位的通知后,方可起爆。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同警戒距离。
9、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
10、爆破前,班组长必须先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放炮员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s,方可起爆。爆破后,担任警戒的人员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不准私自撤岗。
11、放炮前联线时,放炮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放炮后至少等15min后,由瓦检员、放炮员和班队长首先进入工作面,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确认安全后,通知其他人员进入。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2、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13、放炮器通电拒爆后,放炮员必须先取下钥匙,再摘下爆破母线并扭结成短路,至少等15分钟后,方可沿线路进入检查拒爆情况。
14、扫眼前,必须将扫眼器和风管的接头连接牢固并用10号以上铁丝双股带好。
15、扫眼与打眼严禁平行作业。扫眼时,人员必须站在炮眼后方的侧面,炮眼正后方20m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或作业。
16、施工中发现未爆炸的雷管炸药要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向班队长和爆破工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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