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仓1号交岔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最新版)(14)
时间:2026-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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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爆破。
6、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0%时,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7、对因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被切断电源的电气设备,必须在瓦斯浓度降到0.6%以下时,方可通电开动。
8、掘进工作面风流中二氧化碳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除人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9、停风巷道在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局部通风机附近巷道10m以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停风巷道内瓦斯小于0.6%时,方可人工开启局扇,其它设备才能送电。
(九)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1、根据防水办提供的涌水量预测预报情况,及时配备排水设备。随着工作面掘进,迎头采用水沟自然排水。
2、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
3、对可疑区域进行探放水时,必须根据防水办编制的探放水设计,进行探放水工作。探水前排水系统必须完善,经打钻探测确认无突水危险后,方可向前继续掘进。
4、钻进时,若发现岩石松软、片帮、来压或探眼中水压、水量突然增大,或有顶钻、卡钻等异状时,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并立即向生产办调度汇报;情况危急时,应立即撤出人员,沿避水灾路线撤退至安全地方,威胁消除后,方可继续掘进。
5、当工作面或巷帮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鼓、产生裂隙渗水等出水预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采取措施,向生产办调度汇报,并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沿避水灾路线到安全地点,威胁消除后,方可继续掘进。
6、后方巷道出现渗、淋水,必须在渗、淋水处打导水眼安装导水管将水引入水沟排走。
7、加强卧泵排水系统的检查、检修工作,保证排水系统畅通。
(十)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并严格按其操作规程及爆破说明书要求 进行爆破作业。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2、迎头装药需从药箱取药时,必须有爆破工在现场监督,并使用爆破工配备的专用药包过数取药。
3、加强巷道顶帮和支护材料质量管理,每次装药前、放炮后必须坚持敲帮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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