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20 年儿童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12)
发布时间:2021-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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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施学前教育普及提高工程。调整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 办学体制,逐步完善学前教育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 辅的格局。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力度,改善园舍条件。实 施幼儿教师全员培训,着力提高幼儿教师素质和保教质量,切实 提高幼儿教师待遇。
4.提高保教质量。加强对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管和评估。 切实落实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执行幼儿园教师资格标 准,健全和规范保健教师、保育员、营养员的培养培训机制,幼 儿园全员培训经费占工资的3%,由当地政府财政落实。密切幼 儿园保教与家庭教育的合作,提供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指导与服 务。
5.重视发展0-3 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建立0-3 岁婴幼儿教养 指导服务机构,形成相关部门协同运作的社区早教服务网络,基 本满足0-3 岁婴幼儿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对早期教育指导服 务的需求。
6.保障困难群体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 理为主、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通过城市学校扩容、镇(街道) 举办寄宿制学校等途径,提高公办学校招收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 女入学比重。逐步将新居民子女学校纳入财政保障范畴,以向民 办学校购买服务、公办输出管理等方式,确保2020 年基本实现 新居民子女就近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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