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市罗城街道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读公(7)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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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管理机制
第七条建立以市人民政府牵头,由市教育、公安、人社、市场监管、税务、供电、供水、住建、外事、台办、司法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机制,各相关部门以实事求是为原则,积极配合积分入学申请人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采取统一管理、统筹兼顾、分学校按范围受理申请的模式进行,并由市教育局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统筹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章可供学位
第九条市教育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罗城街道内各公办学校当年的招生计划及可供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学位数(各学校在本校门口公示本校的具体情况)。每所公办学校可安排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的人数,是以广东省标准化学校标准班额为依据计算出该校可安排招生学位总数减去该校招生范围的户籍学生数及按政策规定(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照顾人员子女数得出。第五章计分办法
第十条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计算一级指标共4项,二级指标共8项,每个一级指标下的二级指标只能选择其中一项计算积分,总积分最高为25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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