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XX市罗城街道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读公(3)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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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云教〔2018〕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我市罗城街道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读公办小学一年级暂行办法(简称“积分入学办法”或“本办法”)。
第二条罗城街道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是指非罗城街道户籍,随父母(或监护人)到罗城街道辖区内共同居住的适龄儿童,包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父母双方或一方为罗城街道户籍,但儿童本身为非罗城街道户籍的适龄儿童。
第三条本办法只适用于罗城街道内的公办小学(指罗定实验小学、罗定第一小学及罗城街道各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安排入学。
第四条罗城街道户籍儿童(包括建校被征地、拆迁户子女)在所属招生地段学校报名,直接安排入读,不纳入凭积分入学范围;如果要选择到非所属招生地段范围学校报读的,则按积分入学办法申请。
第二章申请条件
第五条凡在中心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在招生报名截止时间前拥有已合法交付使用房产的,不限居住时长)、有合法稳定职业和稳定收入来源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到入学当年8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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