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复习重点之财经法规(12)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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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复习重点之财经法规
③债券、期货、信托等投资的本金和收益。
④个人债权或产权转让收益。
⑤个人贷款转存。
⑥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和期货交易保证金。
⑦继承、赠与款项。
⑧保险理赔、保费退还等款项。
⑨纳税退还,农、副、矿产品销售收入。
9.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不包含5万元),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关的付款依据。
10.现金使用范围P71,现金结算的起点为1000元;单位不得从经营收入中直接支付现金,如果支付则为(坐支)
单位的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臵,资金调度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与执行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单位重大事项应当经特殊授权审批控制。
第三章
1.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2.税收按征税对象分类:
1.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2.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3.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4.资源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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