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定)(9)

发布时间:2021-06-08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县园林绿化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相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附则 本办法由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城市绿化管理办法(定)(9).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

精彩图片

热门精选

大家正在看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限时特价:7 元/份 原价:20元

支付方式:

开通VIP包月会员 特价:29元/月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只有目录或者内容不全”等情况,请下载之前注意辨别,如果您已付费且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我们协助你处理。
微信:fanwen365 QQ:3701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