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租赁合同(3)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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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 租赁
保养费,若乙方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护或保养,应优先选择甲方。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交付合同标的物(包括附属、配套的设施、设备);
2) 甲方应保障乙方在租赁期限内的合法生产、经营;
3) 在对合同标的物(包括附属、配套的设施、设备)没有任何影响的前提下,
甲方允许乙方添加生产、经营需要的设施、设备;
4) 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合同标的物的租金、押金;
5) 甲方有权安排人员(如客户)参观合同标的物及其设施、设备;
6) 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各项综合管理,包括安全(如消防安全、生产安全)
管理、治安管理、卫生管理等;
7) 若乙方进行法律禁止的任一活动,及(或)未经合法许可,进行法律限制
的任一活动,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包括附件、补充协议,若有),直接收回合同标的物(包括附属、配套的设施、设备),甲方已收取的租金、押金、其他费用均不予退回;
8) 若乙方改变合同标的物(包括附属、配套的设施、设备)附属土地的使用
性质,及(或)将合同标的物(包括附属、配套的设施、设备)部分或整体转租给任何第三方(即北京新辣道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之外的任何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包括附件、补充协议,若有),直接收回合同标的物(包括附属、配套的设施、设备),甲方已收取的租金、押金、其他费用均不予退回;
9) 若乙方在使用合同标的物(包括附属、配套的设施、设备)过程中,对合
同标的物(包括附属、配套的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或维修。
2.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应向甲方交付合同标的物的租金、押金;
2) 乙方应协调并配合甲方人员(如客户)参观合同标的物及其设施、设备;
3)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各项综合管理,包括安全(如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管
理、治安管理、卫生管理等;
4) 乙方应合法生产、经营,不得进行法律禁止的一切活动,未经合法许可,
不得进行法律限制的一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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