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表安装规范(15)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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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线和测量仪表之间不采用切换开关或冷端温度补偿器时,宜将补偿导线直接和仪表连接。
第6.6.3条 当补偿导线进行中间和终端接线时,严禁接错极性。
第6.6.4条 补偿导线不应与其他线路在同一根保护管内敷设。
第6.6.5条 电线宜穿保护管敷设。
第6.6.6条 补偿导线和电线穿管前应清扫保护管,穿管时不应损伤导线。
第6.6.7条 仪表信号线路、仪表供电线路、安全联锁线路、本质安全型仪表线路以及有特殊要求的仪表信号线路,应分别采用各自的保护管。
第七节 仪表盘(箱、架)内的配线
第6.7.1条 仪表盘(箱、架)内的线路可敷设在小型汇线槽内,也可明敷设;当明敷设时,电缆、电线束应用由绝缘材料制成的扎带扎牢,扎带间距宜为100毫米。
第6.7.2条 电线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其外径的3倍。
第6.7.3条 本质安全型仪表的信号线和非本质安全型仪表的信号线应加以分隔。当仪表有特殊要求时,应按仪表安装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配线。
第6.7.4条 仪表盘(箱、架)内的线路不应有中间接头,其绝缘护套不应有损伤。
第6.7.5条 仪表盘(箱、架)内端子板两端的线路,均应按施工图纸标号。
第6.7.6条 每一个接线端上最多允许接两根芯线。
第6.7.7条 接线端子板的安装应牢固;当其在仪表盘(箱、架)底部时,距离基础面的高度宜为250毫米。在顶部或侧面时,与盘(箱、架)边缘的距离宜为100毫米。多组接线端子板并列安装时,其间隔净距离宜为200毫米。
第6.7.8条 剥去外部护套的橡皮绝缘芯线及接地线、屏蔽线,应加设绝缘护套。
第6.7.9条 导线与接线端子板、仪表、电气设备等连接时,应留有适当余度。
第七章 电气防爆和接地
第一节 防爆
第7.1.1条 本节规定不适用于矿井井下和制造、使用、贮存爆炸物质的场所。
第7.1.2条 安装在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仪表、电气设备和材料,必须具有符合现行国家或部颁防爆质量标准的技术鉴定文件和“防爆产品出厂合格证书”;其外部应无损伤和裂纹。
第7.1.3条 当汇线槽或电缆沟道通过不同等级的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的分隔间壁时,在分隔间壁处必须做充填密封。
第7.1.4条 敷设在爆炸和火灾危
险场所的电缆(线)保护管,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保护管之间及保护管与接线盒、分线箱、拉线盒之间,应采用圆柱管螺纹连接,螺纹有效啮合部分应在6扣以上,螺纹处宜涂导电性防锈脂,并用锁紧螺母锁紧,不宜缠麻、涂铅油。连接处应保证良好的电气连续性;
二、保护管穿过不同等级爆炸和火灾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