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4)
时间:2025-04-20
时间:2025-04-20
分纳入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
(2)事假每天扣除奖励性工资15元,同时扣除课时费5元/节;
事假按学期累计超过5天的,扣发当月奖励性津贴;一学期事假累计
一个月的,扣发一学期终端性奖励津贴。
(3)教师因病因事请假,所任课程有教导处统一安排,计为增
课时,增课时津贴为3元/节。
(4)教师因公外出1天内课要调整补齐。2天以上由教导处安排。 出现旷职(不例行请假手续或请假未批准不到校上班者)、罢课、罢
教现象扣发当月奖励性津贴;一学期旷工累计三天及以上扣发一学期
终端性奖励性津贴。
(5)迟到(30分钟以内)按月累计,月迟到3次以上者,从第
4次起每次扣发3元。
(6)教师因病、因事迟来、早走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每月按
时间累计,每次以半小时为单位,累计3次以上者,从第4次起按半
天事假对待。
(7)教师的婚、产、丧、计生假按《雁塔区教职工请假条例》
执行。
(8)班主任请假每天扣除班主任津贴1元;教师代理班主任工
作,负责早读、早操、组织放学,负责当日代理班级学生纪律、卫生、
安全工作,发放管理津贴1元/天。
(9)教师考勤由教导处负责,按月汇总公示。
4、履行职责及任务完成(占过程考核工资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