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3)
发布时间:2021-06-08
发布时间:2021-06-08
(3)违反师德相关规定,出现家长投诉,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
奖励性工资30--50元。
(4)上课铃响教师应立即到位,上课时不接打电话;教学时间
不擅自离岗;上班时间保持办公室安静,不串岗闲聊,不利用电脑做
与教学无关的事(如打游戏、聊天等)。违反者每次扣除奖励性工资
20元。
2、岗位工作量考核:(占过程考核工资的30%)
教师按照学校核定的工作量承担教学工作,并完成学校安排的其
他工作任务者,享受月满工作量工资。教师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承担
满工作量的,按照相应不足部分比率扣除工作量工资。
工作量工资由教导处考核。
3、出勤:(占个过程考核的20%)
坚持出满勤,无迟到早退享受出勤工资。
教师因病因事需请假者,应例行请假手续,请假1天以内由主管
领导批准,2-5天由校长批准,5天以上由教育局人事科批准。副校长、
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大队辅导员请假由校长批准。
教师请假按下列标准核发:
(1)病假每天扣除奖励性工资10元,同时扣除课时费5元/节,
课时以请假当天课表为准;病假按学期累计超过十天,扣发当月奖励
性津贴,一学期病假累计二个月,扣发一学期终端性奖励性津贴。身
患严重疾病,连续超过两个月以上者,经医院鉴定,学校和区教育局
批准办理病假手续的人员,可按基础性绩效工资的一半发放,剩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