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儒家思想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3)
发布时间: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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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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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过三十年的改革开放,社会经济获得了巨大的发展,社会资本和财富迅速积累,人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我国在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大大提高。但是,伴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也出现了许多有待解决的矛盾和困难。党中央适时的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国经济社会的必然选择。传统的儒家思想不仅在我国历史上产生过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即便对于当代社会,仍体现出其当代价值,对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仍然可能具有积极的启示意义。
本文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指导,着重分析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矛盾要求、儒家思想所蕴涵的和谐内涵的阐述,旨在分析儒家思想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启示的现实可能性,为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起到一定的借鉴和启示。
全文共分为三章:
第一章以马克思主义矛盾论的作为理论指导,从矛盾论的角度分析了社会和谐的内涵。第一节分析了社会和谐是反映于不同关系的和谐。从三个方面阐述:一是个人内心的和谐。没有人们和谐宁静的心理精神秩序,就不可能有真正持久的、和谐的社会生活秩序或状态。二是人际关系的和谐。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立合理、和谐的社会关系,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也就成为了一种必要。三是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人类不再把自然仅仅作为征服的对象,但也不是畏惧自然,而是跟自然和谐相处,共生共存。第二节分析了社会和谐是基于社会矛盾的平衡。主要从矛盾的对立与同一的共同存在,对立与同一的相互作用,同一占主导地位来论述矛盾的平衡。第三节分析了社会和谐关键是在于平衡各种矛盾。认为首先应先平衡自身心态以保持内心和谐。保持个体内心和谐,有助于创造和谐的环境。其次平衡人与人的关系以实现社会和谐。社会关系,实质上反映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否平衡,决定了人际关系能否和谐,进而也深刻影响整个社会的和谐程度。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理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整个社会的人际关系保持某种相对的平衡,呈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