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影响分析(3)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毕业论文
2.固定资产清理时的会计核算处理
在生产型增值税模式下,销售固定资产一般免增值税,所以在会计处理时候,只涉及固定资产清理,没有涉及增值税;在消费型增值税模式下,销售固定资产就理应与销售一般货物一样,计算并交纳增值税,在会计处理时候,在固定资产清理时,就必须同时考虑增值税。
3.对建造领用一般货物进项税额的处理
购进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按照生产型增值税模式下的规定,其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会计核算中,该类支付或负担的进项税必须转出,消费型增值税中,对于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的处理,就和一般生产或销售领用一般货物的会计处理一样,以视同销售固定资产的净值为销售额,会计核算中该类支付或负担的进项税不需转出。
(二)、增值税转型在企业税负方面对固定资产投资产生的影响
1.国家规定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这样就明确了增值税转型改革以前购人的固定资产的税务处理。并且国家也下发了具体处理方法,国家的规定是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以前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企业应当首先确定应税销售额,因为销售2008年以前的物品和旧货按简易办法征收,那么就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发票的开票金额就是含税销售额,首先把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再按换算出的不含税销售额乘以4%的征收率算出税额,最后按实际算出的税额的一半缴纳增值税,以上叙述可归纳为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X(1“%)
应纳税额=销售额x4%/2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x2%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由于这部分固定资产已经抵扣了进项税,依据增值税流转的性质,企业在销售时应该按货物的适用税率增收增值税,不得享受税收减免。属于由企业自行计算扣除的资产损失,不需要报送主管税务局进行审批。
3.2009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使用未到期,提前报废处置的税务及会计处理。增值税转型改革已施行了以年多的时间,企业在使用已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时,由于各种原因造成这部分资产提前报废的情况将会出现,对于此情况国家规定如果企业使用的已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