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外诊断试剂工作程序全套(17)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1.目的:制订一个诊断试剂出库复核的程序,保证出库诊断试剂数量准确,质量合格。
2.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3.范围:所有诊断试剂的出库复核
4.责任:诊断试剂保管员、出库复核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5.内容:
5.1.诊断试剂出库必须经发货和出库复核二道手续方可发出。
5.2.发货员接到发货单后, 应按“先产先出”“先进先出”,“易变先
出”“近期先出” 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发货。
5.3.诊断试剂出库时,应按发货或配送凭证所列购货单位、品名、规格、厂名、数量、生产厂商、批号等与实货逐项核对。整件诊断试剂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零头诊断试剂要仔细检查装箱包装,如发现下列问题应停止发货或送并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3.1.诊断试剂包装内有异常响动或和液体渗漏;
5.3.2.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5.3.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5.3.4.诊断试剂已超出有效期。
5.4.每复核完一个品种后复核人员应在配送单上签字并记录,以备核查,认真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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