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路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求(7)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深圳市公路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深圳市公路工程现场文明检查评定标准
一、根据《深圳市公路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求》,制定深圳市公路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标准。
二、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分八个项目,包括封闭管理15分,总平面布臵15分,办公、生活设施15分,现场防火10分,卫生管理15分,安全防护10分,环境保护管理10分,治安综合管理10分;总计100分。 三、检查评定达70分以上的为文明施工合格工地,85分以上为“文明工地”,90分以上可参加“双优工地”评选。
四、文明施工的现场检查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由市、区施工安全监督站组织实施,对日常监督检查平均分达85分以上(含85分)的施工现场,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颁发“文明工地”标志牌。
五、文明施工的大检查由市交通局组织,每年进行二次,施工现场的最后得分依据日常监督检查的平均分数和大检查的分数按6∶4加权平均。
六、现场文明施工实行动态管理,与安全监督同步实施,根据检查结果
决定是否保留“文明工地”荣誉称号。 附件:1.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2.“五牌一图”的参考内容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