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路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求(3)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深圳市公路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与作业区隔离。人均床铺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并进行适当的分隔。按设计架设用电线路,严禁任意拉线接电,严禁使用电炉和明火烧煮食物。 5、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的堆放应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平面布臵图划定的位臵堆放整齐,不得侵占道路及公用设施。确需临时占用的,应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并将批准号的标志悬挂在现场。 6、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场地及道路应硬地化。其厚度和强度应满足施工和行车需要。道路要通畅,并设臵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7、污水的处理和排放。场地内应设沉淀池和冲洗池并做到: ⑴所有的生活或其它污水必须分别处理后方能经排水渠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流;
⑵采用钻孔、冲孔或其他施工产生的泥浆,未经沉淀不得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或河流。废浆和淤泥应使用封闭的专用车辆进行运输。 8、粉尘控制:
⑴由于其他原因而未做到的硬地化部位,要定期压实地面和洒水,减少灰尘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⑵禁止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和有恶臭气味的物质; ⑶装卸有粉尘的材料时,应洒水湿润; ⑷严禁向建设红线外抛掷垃圾。
9、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勘探,对可能损坏的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市政设施和管线制订相应的保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进行。
10、运输车辆应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