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路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求(6)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深圳市公路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作业人员的标志卡应分颜色区别;
⑶经常对工人进行法纪和文明教育,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及进行黄、赌、毒等非法活动。
三、文明施工的管理
1、市交通局是公路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部门。
2、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在建项目实施安全监督的同时,实施文明施工监督。
3、建设单位应大力支持、配合施工单位搞好文明施工工作,并保证文明施工措施费按时到位。
4、各施工单位按本规定组织文明施工,建立文明施工管理责任制,开展文明施工达标活动。
5、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评定标准,对工程项目组织检查,检查结果分为“文明施工不合格工地”、“文明施工合格工地”、“文明工地”。对“文明工地”颁发标志牌。
6、行政主管部门每年组织两次文明施工大检查,在“文明工地”的基础上,评选市级“示范文明工地”。
7、对安全检查不合格的工地,以及受到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工地,均不得评为“文明工地”。文明施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不得参加市优质样板工程评选。
8、凡违反本要求的,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