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路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深圳市公路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深圳市公路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为加强本市公路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维护市容整洁和城市安全,使文明施工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根据国家交通部和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要求。本要求适用于本市范围内交通基本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均应遵守。
一、现场文明施工设计
1、施工总包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对文明施工必须进行设计,监理单位在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一并审查。 2、文明施工设计内容:
⑴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图。包括临时设施、现场交通、现场作业区、施工设备及机具的布臵、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堆放等;
⑵现场围档的设计; ⑶现场工程标志牌的设计;
⑷临时建、构筑物,硬地化,道路等单体设计; ⑸现场污水处理排放设计; ⑹粉尘、噪音控制措施;
⑺施工区域内现有市政管网和周围的建、构筑物的保护; ⑻现场卫生及安全保卫措施;
⑼现场文明施工管理组织机构及责任人。
3、建设单位的工程预算中应列入相应的文明施工措施费。施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