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8)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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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国银行业的业务主要在以下两方面和基金有关:首先,银行是共同基金的持有人之一。另外,银行是共同基金的销售渠道之一。应该说,美国基金业和银行业有一定的联系,但彼此的发展是相对独立的。实际情况是,大多数银行选择通过联属机构销售基金,这样就要接受证券交易管理委员会的监管。相关银行监管机构也发布了指导原则来监管通过联属机构销售基金的行为。这就有可能产生如下问题,即同一销售行为可能面临着不同的监管,银行与证券监管部门可能由此对银行的基金业务产生监管重复及引发监管冲突等问题。
4.2德国为代表的管理模式
以德国为代表的是一种全能银行模式。第一,德国的基金主要依托各大银行进行运作。德国的基金市场由几大银行管理着90%以上的基金投资计划,同时拥有最大的基金销售网络。第二,银行资产大,营业点多且经营保守,由此成为了德国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股东。第三,在德国,证券投资基金主要为信托基金的形式,基金的资产必须保管于负责发行及买回凭证的保管银行,以保证基金的安全。第四,德国投资基金的发行通常委托银行办理。近年来,随着保险公司、贴现票据经纪商和直接财务服务公司市场份额的扩大,德国银行在基金销售管理上的市场份额有所下降,但总体上仍处于十分重要的位置。
根据《办法》的内容和精神,我国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考虑较为贴近德国模式。与德国相似,我国融资体制中银行的地位十分重要,尤其是在银行体系中占有主要地位的国有商业银行,掌握着庞大的资金量,对融资市场产生重要影响。另外,从《办法》也可以看出,我国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地经营方针与德国同样较为保守,注重投资收益地稳定性。但和德国不同地是,我国商业银行不是通过控股现有基金管理公司的形式进入基金业,而是各银行设立自己的基金管理公司。因此,德国的基金业务管理经验会对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控制和监管措施有所借鉴。
5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风险控制与监管
5.1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风险控制
从世界各国和地区的银行综合化经营的实践看,即使杭州市商业银行不直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不直接发行基金产品,某些内部经营风险也无法完全避免。因此,对内部的经营风险,不能简单地堵截,而重在疏导、预防和控制。结合德国商业银行与基金公司的经验。本文认为控制风险的主要对策可以有以下几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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