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3)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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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论文
1引言
2005年2月20日,酝酿已久的《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由央行、银监会和证监会共同制定推出。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是当前中国金融体系改革的一个重要举措,这不仅有利于在分业框架下推动金融机构的多元化经营,而且有助于在我国金融体系中占据主要地位的商业银行的储蓄和资产的多元化,进而有利于融资结构的调整和不同金融子市场之间下协调互动,当然一定程度上也会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发展造成冲击。而且就在2005年七月工行建行交行已获准首批试点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而汇丰银行获得批准开办合资基金管理公司。随着《办法》的出台,越来越多的商业银行将开始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并进行基金业务的经营。但至今为止没有一家城市商业银行有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举动,另外学术界也尚未涉及到地方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的问题。
2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关于允许商业银行发展基金业务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规定,从整体上说,这是对银行传统业务的突破,也是对金融业分业经营的重大突破。同时,对杭州市商业银行这样一家地方性银行而言,《办法》的出台也意味着该银行未来也可以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这将对银行业、基金业和金融市场都具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
2.1 杭州市商业银行的概况
杭州市商业银行是于1996年成立的一家股份制城市商业银行。作为一家中小银行,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人民银行业监管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截至2004年末,公司总资产达到381.59亿元,各项存款总额达到340.78亿元,各项贷款总额达到218.01亿元,按贷款五级分类口径的不良贷款率为2.27%,实现税后利润2.02亿元。
2.2 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意义
2.2.1 增加盈利来源渠道和能力
目前,杭州市商业银行只能代理销售或托管基金,从中赚取的利润非常微薄。一旦,杭州市商业银行设立基金公司后,银行基金公司将凭借自身及母公司雄厚的资金规模和实力、广泛的销售网络、丰富的客户资源等优势,将重新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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