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3)
时间:202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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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科研成果要求:申请硕士学位者在学期间的科研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申请理、工、农学的硕士学位者,在学期间须在SCI、EI、ISTP、CSCD收录的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录用)1篇以上(含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研究论文,并注明对应学位论文的第几章节;申请经济、管理类学科及农学类渔业经济与管理专业的硕士学位者,需在CSCD或CSSCI收录的期刊上或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认可的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录用)2篇以上(含2篇)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研究论文。
(2)获得署名前五名(含第五名)的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3)获得与论文相关的发明专利(授权)1项(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或是以导师指导小组主要成员为首的第二发明人或设计人)。
6. 国家重大平台、上海市重点发展学科等可另行制订研究生科研成果要求标准。
第七条 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 应在导师(组)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
2. 对论文所有相关的内容要以严谨的科学态度进行分析研究。
3. 学位论文的研究目的明确、实验设计或调查方法合理、数据资料真实、分析方法正确、结论可靠。
4. 论文文字通顺、书写符合规范(参见《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
5. 论文应有一定的新意或应用价值或学术参考价值。
6. 论文必须有一定的工作量,在论文题目明确后,用于论文的时间至少在一年左右。
7. 专业硕士学位论文有其他规定的,则按其他规定处理。
第八条 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与原创性检查
硕士生最迟应在答辩前三个月提交论文答辩初稿和《实验原始记录本》。指导教师应在半个月内审查论文,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并审查学位论文所涉及的数据是否直接源于《实验原始记录本》、《实验原始记录本》记录是否符合规范。对于无实验数据的学科专业,导师要重点审查论文内容是否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硕士生要在本硕士点作预答辩,以征求意见。经过修改报院系领导同意后方可付印;同时填写《硕士学位申请表》。
修改后的硕士学位论文须进行原创性检查,以打击、杜绝在学位论文撰写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具体要求参见《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创性检查规定》。
第九条 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应由二位专家(副教授)以上在答辩前一个月完成,并提供评阅意见。
论文评阅人的确定及评阅手续的办理:
(1)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论文评阅人名单,填写《上海海洋大学聘请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人送审表》,填报4人(校外填报2人)。
(2)由研究生部确定2名论文评阅人(校外1人,评阅人中至少有1人具有硕导资格)。
(3)学院派专人送学位论文、论文评阅人聘书和《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评阅意见书》给论文评阅人。
(4)论文评阅人应对论文是否达到与学位相应的学术水平和可否提交答辩提出明确意见,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学位论文和《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评阅意见书》寄至研究生部。如果评阅人中有一人的评语为否定的,则不能进行答辩;应增聘另外一名论文评阅人,如评语仍为否定的,则本次申请无效;半年后才能重新进行学位申请程序。
(5)研究生部将学位论文和《上海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评阅意见书》返回学院,学院安排研究生导师根据论文评阅人的意见指导研究生修改论文。
(6)为保证学位授予质量,学校可根据需要对硕士学位论文开展匿名评审。
第十条 上海市研究生论文盲审
1.拟申请答辩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参加当年度上海市的论文盲审,领取确认号后上网登录信息,并填写《盲审简况表》。
2.被抽中同学需在两日内将学位论文一本交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根据相关规定送审。 3.盲审成绩未通过的,应在一个月内修改论文后,由研究生部重新增加一名论文评阅人进行论文盲审,仍未通过,则本次申请无效,需半年后重新申请答辩。
4.论文送审超过20天成绩未出,研究生可进入答辩程序。如答辩后盲审成绩未过的,由研究生部重新增加一名评阅人进行盲评,如通过,则本次答辩有效;如仍未通过,则本次答辩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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