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5)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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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海波王旭胜张艳军崔清怀高艳飞
由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领导综采办具体负责消防安全事宜。
三、义务消防队的义务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政府颁布的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参加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演习。
(二)开展防火宣传,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四)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五)熟悉本岗位的设备(物质)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本岗位的灭火方法,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
第三节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一、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职责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制定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安全责任人。
(三)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四)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防火灾隐患。
(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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