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10)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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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单位规定的要害部位,未经有部门批准不得随意进出。
(七)不准私自移动各种电器设备、使用电器要严格按规章办事,一旦发生火警火灾,应立即奋勇扑救,并报警。
八、义务消防队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及其有关消防法规。
(二)推动本单位研究制度消防安全制度,推动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并督促落实。
(三)对职工群众进行防火宣传教育,提高遵守消防法规和搞好安全防火的自觉性。
(四)开展防火检查,督促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五)协助主管部门对电工、焊接工、油漆工和从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等有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的专业培训和考核工作。
(六)组织义务消防队学习和训练、制定灭火作战计划。
(七)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维修、保养。
(八)组织群众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参加火灾原因认定。
九、义务消防队队长职责
(一)领导队员开展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事的方针。
(二)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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