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工料规范基本要求内容(21)
时间:2025-07-05
时间:2025-07-05
选填,简要介绍文档的主要内容,方便文档被更多人浏览和下载。
8.
8.4
8.4.3
法定义务(续) 安全措施(续)
分包单位须在工地设有安全员,以保证整项工程在施工期内完全遵守政府有关单位和总承包方所颁布的安全规定及避免发生任何工地意外。若发包方、总承包方及监理认为分包单位在工地的安全设施或处理方法不符合要求时,发包方、总承包方及监理可发出停工指令直至修复妥当符合安全规则,停工期内的所有间接及直接损失均由分包单位承担。 文明施工
本分包工程须符合省级文明施工工地的标准,其文明施工工地要求包括临时照明、禁止吸烟、清除积水、用电安全、地库照明、无积水、垃圾等,否则发包方和总承包方有权对此进行相应的罚款。
8.5
9.
9.1
分包单位与总承包方的配合 总承包方的责任
总承包方的责任已详列在总承包工程合同(见附件F)内,分包单位需详细审视有关条款,对施工过程中要求总承包方提供总承包工程合同以外之配合及工作所产生之一切费用由分包单位负责,因分包单位对有关条款或内容之误解而产生之费用亦由分包单位承担。
9.2
分包单位的责任
分包单位在执行本分包工程时须遵守下列各项以配合总承包工程的执行: (a)
尽早在土建浇筑前通知总承包方所有影响土建的事项如预埋配件和套筒、管子槽、孔洞、榫眼等的位置,按时供应及放置电缆、电线管、其他管道、预埋配件等,并预早提交图纸绘述上述影响土建的事项的位置、数量、范围等给总承包方审批。一切因分包单位未能遵守此条款而对总承包方做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