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薪酬管理(2)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高校薪酬管理改革在不断深入,逐渐改变了过去较为单一的分配模式,建立了“以岗定薪 、岗变薪变”的薪酬制度,大部分高校教师的收入分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四个部分。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属于固定的部分, 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则代替原来的各种津( 补) 贴和奖金。自2010 年1 月1 日起,在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作为高校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薪酬管理随着我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而不断深入。
但是,目前在高校教师薪酬管理的运作过程中,凸现出来许许多多相互关联的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了高校的改革和发展。
(1)薪酬水平较低,没有外部竞争力
目前,我国高校教师薪酬水平与他们的个人价值很不匹配。在科研、教学、管理中起到关键作用的高层次人才的收入普遍低于市场水平。造成高校所需的关键人才引不进、留不住的现象。高校教师薪酬缺乏市场竞争力,必然导致人才得流失,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流失,影响学校内的学科建设,弱化高校核心竞争力,并最终导致恶性循环。
(2)薪酬结构失衡,对内缺乏公平性
我国大部分高校教师薪酬主要是实行一个职称等级工资制,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政策性工资收入和校内岗位津贴制度构成。很多情况下,处于相同岗位的教师,即使贡献程度有所不同,薪酬之间差别也难以得到体现;再加上高校“论资排辈”现象严重,职称、职务占薪酬分配的权重过高,决定津贴的不是岗位能力而是身份。这些无论是对刚工作的年轻教师还是潜心科研的老教授来说对都是极为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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