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4)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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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有中医特色专科的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设立中药加工房,煎药房等,可设中医病房。
(五)全面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工作。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本地区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员、乡村医生进行集中培训,由我市选派参加省中医药局中医药适宜技术师资培训的骨干进行授课,重点培训推广全省筛选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各县(市)区中医医院要作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基地,承担本县(市)区的培训推广和日常指导工作。骨干教师除授课外还要负责在日常工作中对基层中医药技术人员和乡村医生的指导,提高他们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水平。参加培训的中医药人员、乡村医生在日常工作中要利用发放的教材和多媒体光盘进行自学,与指导老师互相沟通,提高自身对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掌握程度。
(六)利用中医药“简、便、廉、验”的特点,对诊断明确的重点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恶性肿瘤、慢性肝炎、慢性支气管炎等制订、优化治疗方案,并积极加以应用;积极使用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对社区内中风、偏瘫、腰腿痛、颈椎病以及伤残等病人提供中医药康复治疗和咨询,提高病人生活质量。
(七)在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房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辩证论治处理常见病、多发病,运用中药、针灸、推拿、拔罐、刮痧、中药熏蒸、敷贴、穴位注射、热敷等在内的5种以上的中医药治疗方法,为群众服务。100%的居民健康档案要有中医药内容和特色,并进行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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