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创建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活动实施方案(3)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创建办公室设在昆明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李春华兼任。
三、工作目标
按照《昆明市创建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实施办法》和《昆明市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标准》规定,对下列事项进行规范管理:
(一)律师事务所组织机构管理;(二)律师事务所人员管理;(三)律师事务所场所管理;(四)律师业务管理;(五)律师事务所财务管理;(六)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推进风险管理。
四、实施步骤
本次活动从6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6月)
各律师事务所要及时召开动员会,组织全所人员学习《昆明市创建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实施办法》和《昆明市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标准》,对开展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活动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各律师事务所要统一思想认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传达、广泛发动;及时启动创建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活动的相关工作和安排部署。
(二)创建推进阶段(7月-10月)
各律师事务所要对照《昆明市创建规范管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