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学校建设标准(试行)(4)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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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 盲校建设标准 第一章 学校选址与规划
第一条 校址选择
一、盲校校址要注意选择在交通方便、地势平坦开阔、避免经常爬坡、适合视力残疾儿童和少年使用的地段和环境进行建设。还须注意公共设施的配套比较完善,能解决水电供应和排污设施。
二、盲校与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噪音较大的单位毗邻,将妨碍学校教学。盲校也要避免与危险品仓库等危及学生安全的单位毗邻。要有一个有利于学生思想品德成长的校园外部环境。
第三条 学校总平面规划 一、盲校建设首先必须根据圭管部门批准的办学期规模做好总体规划,再按规划实施建设。对于因投资不足,难以一次征地建成的学校,应留足规划用地,分期进行建设。单项工程的设计与建设,必须在总体规划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
二、盲校的总平面规划,要注意创造适宜于视力残疾学生学习、生括、活动,有利于他们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校园环境。
三、盲校道路的设置要强调无障防碍设计和设置导向的触感标志。主要建筑之间有廊联系,可使视力残疾学生学习和生活方便。
四、校门对内接近行政办公楼或教学楼,可方便外来人员联系工作或方便学生入学。校门外侧留有缓冲地带,可使人流集散时有缓冲余地,有利安全。
章二章 校园用地面积指标
第四条 建筑用地。我国人口众多,耕地少,要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合理布置建筑物,以节省用地,有条件的地区,要尽可能设计建造楼房。用地面积按教学办公楼为3-4层,食堂厨房等为平房进行测算。
第五条 体育活动场地面积可参考下表:
2
第六条 绿化用地指比较集申的专用绿地和植物种植园地等。 第七条 职业技术教育及勤工俭学用地。为支持盲校开展勤工俭学活动,解决盲校学生毕业后的生活出路,必须考虑职业教育及勘工俭学的用房和用地。具体的建设项目可根据各校的经济条件和实际需要,逐步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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