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评审资料(9)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有关职称评审要求等的资料
职资格评审表 和学历、荣誉、成果复印件,其他材料一律简化。
(三)申报材料按如下要求归口申报:
1.市直委办局所属单位人员,由主管委办局集中向市人事局申报;市直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人事局申报。
2.无行政主管部门单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旗县区人劳局集中申报,申报人数在20人以上的可以直接向市人事局申报。
3.旗县区所属单位人员,由旗县区人劳局集中向市人事局申报。
4.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流动人员、储备人才,由人事代理和社会化服务机构负责申报。
(四)申报人员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取得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08年年底;业绩成果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单取得时间截止到2009年5月底。
(五)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见附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报送时间表的要求按时完成基层单位初评、公示和材料报送工作。旗县区申报人员继续教育审验卡可先按装订顺序附空白纸一张,待市人事局职称科与培训教育科联合下基层审核材料时补齐。中、初级委托自治区高评委员会代评系列(蒙古语翻译和编辑、播音)与高级材料同时报送。
(六)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花名册和附件使用A4纸,送审表使用A3纸。报送材料中要求装订的项目要按要求装订。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接收。
(七)申报人员电子信息通过“包头市职称管理办公系统”
上一篇:高考地理雕虫小技:口诀记忆法
下一篇:天堂鸟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