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政府支持研究_以南阳市(2)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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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第7期
1.3 积极引导,分类建设
按照培育主导产业、开发特色产品,推广先进技术、强化产销服务,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的总体要求,严格标准,加快发展,做到宣传先行,辅导跟进,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在组建主体上,坚持以农民为主体,鼓励和引导农村能人、农民经纪人、种养大户、龙头企业利用自身优势牵头领办合作社。在组建层次上,根据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打破区域界限,实行跨区域、集团式发展。按照国家、省要求,把条件成熟、有转制成为专业合作社意愿的农民专业协会、商会及原来登记办理的合作社依法规范改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宛城区创造推行的#支部+协会+党群信用联合体 的#双加 工作模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206个,经过宣传培训,一部分条件成熟的协会已向合作社转变。具体工作中体现3个目标:一是以突出地域特色、产业特色为目标,在产业基础扎实的地区,加快培育一批合作社。西峡县围绕猕猴桃、中药材产业,新野县、宛城区围绕蔬菜、畜牧产业,唐河县围绕优质小麦、棉花、栀子产业,桐柏县围绕花卉、茶叶产业都建立了各具特色的示范性专业合作社。二是以推进一村一品、一社一品为目标,重点发展一批合作社。如西峡县为确保猕猴桃、香菇产业健康发展,在猕猴桃专业村建立了大河面、明阳杨氏万家等猕猴桃合作社,在香菇专业村建立了双龙山林等香菇合作社。三是以增强带动力、竞争力为目标,重点进行指导、支持,着力提升一批合作社。如邓州市华兴禽业公司为带动养鸡发展,提高市场竞争力,组建了华兴畜禽专业合作社。1.4 依法登记,规范运行
根据统计分类数据和实地调研的情况,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做好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登记指导工作。对法律实施前已经办理工商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梳理和重新登记。对暂不具备法律规定条件的,依法加强业务辅导,适时引导登记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农业局与市工商局联合下发了 关于切实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和指导服务工作的通知!,农业部门帮助农民完善登记注册需要填报的规范性文件,做好在农业部门的备案,协助农民到工商登记机关进行登记注册。全市工商部门在工商登记窗口都设立专门的咨询服务台和登记#绿色通道 ,为申办合作社的广大农民提供登记辅导、政策咨询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依法登记,免收费用,做到了登记规范,热情办理,方便于民,优质服务,农口各部门都组建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队伍,使每个农民专业合作社都有联系的辅导员,具体指导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财政、农业部门认真落实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指导合作社依法建账,科学核算,合法分配,规范运行。
1.5 落实政策,重点扶持
市、县两级出台了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各级财政都在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008年市级财政安排扶持资金80万元,同时争取国家、省农机、农业、畜牧等专项资金485万元,主要用于合作社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标准化水平,促进农产品销售,以及开展业务知识的辅导培训。2009年已上报省农业、财政专项项目30余个。税务部门认真落实免征增值税、印花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将合作社纳入税务登记系统,免收税务登记工本费。南阳银监分局、南阳市农业局及时转发中国银监会、农业部 关于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督促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落实各项扶持政策。供销、农机、畜牧、水利、林业、技术监督等部门也都出台实施了扶持合作社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措施,有效推动了合作社的发展。2 实施成效
2.1 促进合作社发展,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2009年以来,全市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66家,累计达到626家,其中种植业248家,养殖业161家,农产品加工6家,农产品储藏4家,农产品销售51家,农业生产资料服务43家,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64家,其他49家。这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农民在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通过技术培训、标准化生产和市场营销活动,提高了接纳、吸收新技术、新成果的能力,培养了农民的市场意识、信息意识、经营管理意识,同时,农户成员经常相互交流经验,共同解决难题,还提高了农民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的合作意识。
2.2 促进标准化生产,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推动了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