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合一金属车床木工车床(5)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后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迟延履行的一方不能因此而免除全部或部分相关责任。
七、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迟于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自超过付款期限之3
个工作日后,每日承担未支付部分 5‰的违约金。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验收延期,甲方应按迟延付款承担违约责任。
2) 如乙方迟于合同规定时间交货,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自超过交货期限之3
个工作日后,每日承担未交货部分5‰的违约金。违约金总计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违约金可由甲方在付款时直接予以扣除。
3) 若乙方延迟交货时间超过十个工作日,或经安装调试、修正后,乙方提供
的产品不能正常使用或达不到乙方产品说明书中的描述的技术功能和技术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不影响违约金条款执行及损害赔偿的追索。
4) 若乙方提供的保修、服务不能满足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
的全部损失。
5) 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若任何一方在对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要求终止合同,
必须征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否则需向对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
八、 有限责任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滞纳金、赔偿等以本合同成交总金额为追诉上限。
九、 争议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