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课程改革中的音乐教学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浅谈新课程标准下的音乐教学
思南第三中学 田茂洋
【摘 要】:探讨新课程、新课堂教学改革大形势下,该如何改变音乐教育的现状,分析课堂教学音乐教育的真正出路。
【关键词】:课堂改革 教学设计 课堂教学 课堂分析
传统教学的重知识、轻能力;重结果,轻过程,忽视学生思维水平的发展,制约学生多方面的发展。新课程、新课堂教学着眼于学生的发展,着眼于学生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位一体的发展。我们广大的教师也应该改变我们现有的课堂教学的模式,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
新课标明确指出音乐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以审美教育为核心的基础教育。它对于提高艺术素养与审美能力,逐步形成健康的审美观,陶冶情操,健全人格,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使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音乐教学评价分析
以往的教学评价,过于注重对学习结果的考察,侧重于评价的甄别、选拔功能。对于课堂教学的评价,重点考查的是一些低水平的技能,是一种是实施后的评价,脱离了一定的教学情境,使学生仍然把学习的重点放在知识的积累上,而对过程性的学习关注不够。教学评价基本上是遵循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自评、互评及他评相结合”的原则,但评价的内容、要求过于笼统,比如评价学生“音乐的体验与模仿能力、表现能力、探究音乐的态度与创编能力,对音乐与相关文化的理解以及审美情趣的形成等,这些评价的内容,不仅缺少知识技能方面的度量、质量要求,而且与不同学段的内容标准也未能完全衔接与对应。使音乐教师的教学评价却少了严谨性和科学性。
(二)音乐教学评价原则
在音乐教学中,音乐教师的教学评价应遵循以下的原则:
1、鼓励性原则——教师应鼓励学生的探究创新活动,给予学生的探究成果应有的信任.这是培养学生自信心的基础,是学生继续创新的发展动力,同时,教师应在学生探究过程中遇到困难时,给予具体的指导,使学生能比较顺利地参与科学探究活动,让学生更多地体验到成功的愉悦。
2、及时性原则——分为初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及时地进行评价,有助于学生完成探究活动和提高探索学习的兴趣。当学生在探究过程中发现并提出有价值的问题时,教师应因势利导,抓住这个时机,让学生知道什么样的问题有价值,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兴趣,养成提出问题的习惯,并引导学生尝试着运用实验探究、资料查询、调查访问等方法学习知识。对于学生所提出的意义不大的问题和明显不正确的猜想,不要简单地否定,在充分肯定学生积极性的同时,还要指出其正确合理的成分,使学生看到成绩,增强参与的勇气。
3、因材施教原则——教师应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唤醒学生的自我认识。美国教育家布鲁姆的“掌握学习”理论认为,只要教师提供足够的学习时间和适当的帮助的学生都能够达到确定的全部教学目标。
4、循序渐进原则——科学探究的学习和科学知识的学习一样,都应该由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