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研究制度(2)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为县委常委)、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及完成时限,经认真修改完善后报县委常委会年度重点课题调研计划送审稿。
(三)审定调研计划。由县委办将各部门、镇上报的年度重点课题调研计划送审稿进行汇总,并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审议,获得通过后以县委办公室的名义下发文件。
四、任务落实
课题主持人、牵头单位、参与单位要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推动调研任务落实。
(一)课题主持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召集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组建专门的研究班子,制定周密的调研方案,并亲自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确保调研的质量和水平。
(二)课题牵头单位要积极协助课题主持人做好调研各项工作,组织精干力量扎实开展调研工作,并搞好综合协调服务。
(三)课题参与单位要按照课题主持人的安排,认真负责地完成好调研相关任务。县委办要做好课题的跟踪管理与联络协调工作,加强工作沟通,掌握工作进度,促进工作落实。
五、成果运用
各调研组在完成调查研究任务、撰写好调研报告后,由县委办负责汇总综合,并根据课题主持人的意见,适时提交县委常委会议研究讨论,及时转化利用调研成果。对事关全局、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成果,相关课题组要进一步提出决策预案,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审议后,适时进入决策或形成文件,及时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