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最新医院绩效考核方案(12)
发布时间:202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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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方案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以往有关奖金分配或各种津贴发放规定同时废止。本方案如与上级管理部门以后有关规定抵触的,按上级规定修改后执行。
八、本方案由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科室收入构成
1、临床科室收入构成(一)临床科室收入构成
临床科室收入,以每一门诊人次或住院人次在诊疗全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作为计量基础,其合计则为临床科室的收入。
但在绩效工资计算中,临床科室的收入应为:每一门诊人次或住院人次在诊疗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扣除药吕费用,剔除体内植入物(如支架、钢板、螺钉、人体器官、人工晶体等)以及全血和成份血后的收入(S)(可称之为狭义医疗收入) 1、1门急诊收入
为每一门诊人次在诊疗过程中所发生的诊疗费用,扣除药品费用后的收入;
1、2内科为每一门诊、住院人次在诊疗过程中所发生的诊疗费用,扣除药品、血液费用后的收入;
1、3外一科为每一门诊、住院人次在诊疗过程中所发生的诊疗费用,扣除药品、血液植入材料费用后的收入;
1、4外二科为每一门诊、住院人次在诊疗过程中所发生的诊疗费用,扣除药品、血液、植入材料费用后的收入;
1、5妇产科为每一门诊、住院人次在诊疗过程中所发生的诊疗费用,扣除药品、血液费用后的收入;
1、6五官科为每一门诊、住院人次在诊疗过程中所发生的诊疗费用,扣除药品、血液、人工晶体费用后的收入;
1、7儿科为每一门诊、住院人次在诊疗过程中所发生的诊疗费用,扣除药品、血液费用后的收入;
1、8感染科为每一门诊、住院人次在诊疗过程中所发生的诊疗费用,扣除药品、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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