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科设备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1-06-07
发布时间:2021-06-07
超声科设备管理制度
一、实行仪器使用管理责任制度,每次使用时查看仪器情况及使
用登记本,仪器使用登记本必须如实登记,如发现弄虚作假,后果自负。
二、非科室人员严禁开机操作,出现故障时要承担一切责任。
三、上机操作人员未经允许不能转达其他非检查操作开关等,不
得随意拆开设备,否则后果自负。
四、所有设备未经科主任同意一律禁止外借,特殊情况,报医院
批准后,送还前后要检查仪器使用情况,登记清楚,分清责任。
五、使用人员要了解各仪器设备的构造,性能,使用方法,检查
项目后方可单独使用,未熟悉机器者不得擅自操作。
六、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配套说明书操作,使用前判明其运行状
态,使用完毕后切实切断电源,填写使用登记本,并清洁探头,放回原位后方可离开。
七、不准随意挪动机器,通电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
开,发现异常后,切断电源并报科主任和维修科室,严禁带故障超负荷运行。
八、仪器设备主机及附件探头,说明书等保管完备,不得丢失。
九、相关特殊检查的贵重设备的使用,要经科主任同意和安排,
无特殊原因或请示,禁止私自使用或进行非相关的检查。